香港小学入学申请,香港分配学位,统一派位等介绍

香港现行的小一入学机制,分为“自行分配学位”和“统一派位”两个阶段:

一 ,自行分配学位 :

1,每所官立及资助小学会将其全部小一学额的大约50%作为“自行分配学位”之用。

2,在“自行分配学位”阶段,家长可替其子女向一间位于任何小一学校网的官立或资助小学,递交小一入学申请表,申请该校的自行分配学位。

3,自行分配学位分为两类: 甲. 供有兄/姊在该小学就读或父/母在该小学就职的申请人的学位约佔学校小一学额30%


未能用尽的学额,学校可根据“计分办法准则”自行分配
如有不足之数,以原本预留作统一派位的学额填补
凡属此类别的申请人,必获取录乙. 根据“计分办法准则”分配的学位
佔学校小一学额不少于20%。
若申请人数超出其学位数目时,须按照下列“计分办法准则”甄选学生:

一.父/母全职在与该小学同一校址的幼稚园或中学部工作 (20分)
二.兄/姊在与该小学同一校址的中学部就读 (20分)
三. 父/母为该小学的校董 (20分)
四. 父/母或兄/姊为该小学的毕业生 (10分)
五.首名出生子女﹙即为家庭各子女中最年长者﹚ (5分)
六.与该校的办学团体有相同的宗教信仰 # (5分)
七. 父/母为该小学主办社团的成员 (5分)
八.适龄的儿童﹙即翌年九月开课时年满5岁8个月至7岁﹚ (10分)

# 在递交申请表前,家长宜直接向申请的学校查询有关“相同宗教”的定义。 注: 申请人只能在第(一)至第(五)项中选一项填报;而在第(六)至第(七)项中,亦只能申报其中一项。所有申报的关係必须证明属实,才可以获得有关分数。

学校在甄选自行分配学位的申请人时,不可进行任何形式的面试或笔试。在“计分办法准则”下,学校没有需要约见申请人。

但若学校认为有需要在公布“自行分配学位”结果前约见申请人,则会通知家长有关约见详情。然而,申请人是否获学校取录,取决于“计分办法准则”的得分而绝非面见的结果。若有申请人在“计分办法准则”下得分相同,而申请人数目亦超过学校剩馀的自行分配学位的学额,学校应以随机方式甄选同分的申请人。学校可自行抽籤,但须秉承公平、公正的原则,或交由教育局中央处理。学校应预先通知申请人校方将採用的甄选方法及有关细节。

二,统一派位:

统一派位学校须预留小一学额的大约50%,由教育局按小一学校网和家长选择进行“统一派位”。“统一派位”的学额中有10%是不受学校网限制的,家长可选择最多三所位于任何小一学校网(包括住址所属学校网)的小学。

“选择学校表格”分为甲部(不受校网限制的学校选择)及乙部(住址所属学校网的学校选择)两部分。家长可在甲部填入最多三所任何小一学校网的选校编号。

此外,家长在填写乙部时,应尽量将其居住地址所属学校网的小学,按照意愿排列先后次序填入表内。 电脑进行统一派位时,首先会处理“不受学校网限制”的选择,然后处理“住址所属学校网”的选择。

电脑程式会为每一名申请人编配一个“随机编号”,然后按家长的选择及申请人“随机编号”的次序进行派位,务求公允。电脑首先会依据“随机编号”次序审阅所有申请人在甲部填写的第一选择。当所有申请人的第一选择审阅完毕后,再依次序审阅未获派位申请人的第二选择,然后第三选择。

未能在“不受学校网限制”的选校中获派学位的申请人,电脑会依上述程序处理他们在乙部的选择,直至每名申请人皆获得分配一个小一学位为止。 直接资助计划(直资)小学及私立小学 直资小学及私立小学并不在小一入学统筹办法之内。

家长如希望子女入读直资小学或私立小学,可自行向有关学校申请。家长须留意,凡获直资小学取录的学生,在接受直资小学小一学位后,将不能透过小一入学统筹办法获派小一学位。如已透过小一入学统筹办法获派学位,该学位亦会被取消。

教育局学位分配组(小一入学)

查询电话:2832 7700 / 2832 7740

地址: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269号吕祺教育服务中心二字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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