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九龙房产南昌一号属单幢式住宅项目,合共提供129伙住宅单位,户型种类多元化 分别有2房、2房连储物间、3房、4房连套房、4房连套房及储物室等,实用面积则由约327平方尺至783平方尺。
南昌一号「从价印花税」津贴优惠:
买方可获额外3%售价折扣作为「从价印花税」津贴优惠(不论适用之计算印花税率之多少)。
南昌一号付款方式及优惠:
A:现金或即时按揭付款计划 – 90天成交 : 依照售价减2%(98%)
楼价 5%:于买方签署临时买卖合约时支付,并于5个工作日内到指定律师楼签署正式买卖合约。
楼价 5%:于买方签署正式买卖合约时支付。
楼价 90%:于买方签署临时买卖合约后90天内支付。
A1:优惠按揭计划 – 90天成交 : 依照售价减1%(99%)
楼价 5%:于买方签署临时买卖合约时支付,并于5个工作日内到指定律师楼签署正式买卖合约。
楼价 5%:于买方签署正式买卖合约时支付。
楼价90%:于买方签署临时买卖合约后90天内支付;
(i)「特约银行」提供即供首按;并由卖方安排财务公司提供第二按揭(第二按揭金额最高为楼价三成,首按加二按合共提供不超过楼价九成按揭),买方于签署临时买卖合约后90天内于提款日起息供分期,第二按揭首三十六个月之利率按香港上海汇丰银行之港元最优惠利率(后称“优惠利率”)减2%(P-2%p.a.)计算,第三十七个月至第六十个月之利率按优惠利率减1%(P-1%p.a.)计算;其后全期按优惠利率加1%(P+1%p.a.)计算,利率浮动,必须于买方获「特约银行」同意承做第一按揭后方成立;或
(ii) 买方可向由卖方安排的财务公司申请按揭贷款,贷款额不超过楼价八成半,买方于签署临时买卖合约后90天内于提款日起息供分期,首三十六个月之利率按优惠利率减2%(P-2%p.a.)计算,第三十七个月至第六十个月之利率按优
惠利率减1%(P-1%p.a.)计算;其后全期按优惠利率加1%(P+1%p.a.)计算,利率浮动。
买方及其担保人(如有的话)须按卖方安排的财务公司的要求提供足够文件以証明其还款能力,包括但不限于买方及其担保人的收入证明及/或银行纪录。按揭贷款申请须由安排的财务公司独立审批。安排的财务公司保留最终批核按揭贷款的决定权。
B:优惠按揭计划 – 180天成交 : 依照售价(100%)
***只提供予第一手买家***
楼价 5%:于买方签署临时买卖合约时支付,并于5个工作日内到指定律师楼签署正式买卖合约。
楼价 5%:于买方签署正式买卖合约时支付。
楼价90%:于买方签署临时买卖合约后180天内支付;
(i)「特约银行」提供即供首按;并由卖方安排财务公司提供第二按揭(第二按揭金额最高为楼价三成,首按加二按合共提供不超过楼价九成按揭),买方于签署临时买卖合约后180天内于提款日起息供分期,第二按揭首三十六个月
之利率按香港上海汇丰银行之港元最优惠利率(后称“优惠利率”)减2%(P-2%p.a.)计算,第三十七个月至第六十个月之利率按优惠利率减1%(P-1%p.a.)计算;其后全期按优惠利率加1%(P+1%p.a.)计算,利率浮动,必须于买方获「特约
银行」同意承做第一按揭后方成立;或
(ii)买方可向由卖方安排的财务公司申请按揭贷款,贷款额不超过楼价八成半,买方于签署临时买卖合约后180天内于提款日起息供分期,首三十六个月之利率按优惠利率减2%(P-2%p.a.)计算,第三十七个月至第六十个月之利率按
优惠利率减1%(P-1%p.a.)计算;其后全期按优惠利率加1%(P+1%p.a.)计算,利率浮动。
买方及其担保人(如有的话)须按卖方安排的财务公司的要求提供足够文件以証明其还款能力,包括但不限于买方及其担保人的收入证明及/或银行纪录。按揭贷款申请须由安排的财务公司独立审批。安排的财务公司保留最终批核按揭贷款的决定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