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新楼盘何文田新盘傲玟取消预售楼花同意书买家有权撤销买卖协议

香港新楼盘何文田新盘傲玟,罕有遭取消预售楼花同意书,运房局昨日回覆指,项目发展费用超支,当局曾多次要求发展商提交财力证明,惟未获实质回覆,故此在8月27日取消卖楼许可。

总数涉及401个单位的傲玟,在去年中以招标式形开售,惟销情慢热,去到上月27日更遭地政总署取消销售楼花同意书,叫停尚未售出的379个单位销售。

运输及房屋局发言人指,地政总署于2019年3月29日发出「傲玟」的售楼纸,根据条款指出,如发展项目的发展费用已超支一成或以上,发展商必须在认可人士把超支一事通知发展商代表律师当日起计的6个星期内,提交令地政总署署长信纳的证据,证明财力足以应付;否则,发展商不能继续推售单位。

 

而地政总署在今年4月中,接获认可人士通知超支后,已要求发展商提交财力证明,惟发展商未有在指定限期内提交令地政总署署长信纳的证据,地政总署因此在5月26日暂时中止该发展项目未售单位的同意书许可。

其后,地政总署多次要求发展商提交财力证明,但发展商没有给予实质回覆。署方遂于8月27日取消项目未售单位的同意书许可,发展商不得推售尚未出售的单位,直至项目获发满意纸为止。

对于已购入楼盘的买家权益,运房局指,假如发展商未能于买卖协议订明的关键日期或之前完成发展项目,买家有权撤销买卖协议,而发展商必须向买家退还已支付的所有款项,并支付按最优惠利率加两厘计算的利息。自1997年以来,地政总署亦曾因不同原因取消9个住宅项目的预售楼花同意书。

自1997年以来,地政总署亦曾因不同原因取消另外八个住宅项目(不包括「傲玟」)的预售楼花同意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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